上饶市“河长”名单公布

28.01.2016  18:20

  近日上饶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上饶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让全市每条河流都有人管,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的保护和管理,切实做好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工作。

  上饶市把“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河湖流域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全力保障大美上饶山清水秀的“氧吧”城市形象。

  《方案》要求,到2020年,上饶市境内的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达10.9%,信江、饶河及鄱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达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1%,地表水达标率达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都相应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河长”名单。全市共落实县管河流89条,明确县域河长112名,乡(镇)河长231名。我市通过实施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水责任体系,从而更好地保护河湖流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