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07.2017  00:24
  上饶市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1、铅山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普教股股长翟贵民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月,翟贵民在操办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900元。2017年5月25日,经铅山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翟贵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2、铅山县紫溪乡卫生院副院长王耀辉(非党员)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1月,王耀辉在操办乔迁宴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00元。2017年5月25日,经铅山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耀辉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3、鄱阳县水利局违规变相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11月,县水利局以工作需要的名义,违规购买3.2万元通讯流量分发给全局干部职工。时任党委委员、组织员姜跃飞作为分管财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27日,经鄱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2017年4月27日鄱阳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姜跃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鄱阳县文明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初,县文明办先后两次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共计5.2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3.2万元用于发放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江海涛作为县文明办主任、周俊良作为分管财务副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27日,经鄱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2017年4月27日鄱阳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江海涛、周俊良两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上饶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