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坚持“四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和校长到县城学校任教

08.07.2015  13:11
  上高县2015年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和校长32人到县直学校任教,实行按学科指标分配到校,按照考试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考试于7月7日上午在上高中学拉开帷幕,共有127名农村教师参加考试。

  多年来,上高县一直坚持“四公开”选调教师进城任教,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监督,获得群众好评。一是公开县直学校学科需求。面向各农村学校发送《上高县2015年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和校长到县城学校任教的通知》,并在《上高教育网》上进行通知公告,务使通知到位;二是公开选调教师条件。对选调教师的申请、学历、工作年限、师德师风违规处罚、安全事故等进行明确规定,并以学校证明、核查、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三是公开选调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考核结果。明确要求教师和校长按教学质量、获奖、职务、工作业绩等不同分量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张贴公示,接受举报;四是公开选调教师名单。笔试按高考标准,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严格各项制度,规范流程操作,杜绝任何不正、不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考试考核成绩结果出来后,公开选调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