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森林公安局:认清“红包”危害绷紧廉洁之弦

11.12.2014  15:13

上高县森林公安局搭建纪律作风“高压线” 对民警职工收受“红包”零容忍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10日电(潘友生 钟国庆)今年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以来,江西省上高县森林公安局领导干部及全体干警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反思、整改、落实,狠刹“四风”,力惩腐败,全局领导干部及干警思想境界、党性修养得到较大提高。

    近日,江西省上高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江西省纪委〈关于黄峰岩等同志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和〈关于詹斌同志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的通知》,拉响警报,重申“高压线”,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深刻吸取深刻教训,查找自身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和铁规禁令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抓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让党员干部及民警“不想收”。 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民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治理“红包”问题的各项规定,使党员干部及民警充分认识到收送“红包”问题的危害性,自觉抵制收受“红包”行为。同时,将重大节日和领导干部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婚丧喜庆等作为治理“红包”问题的重点时段,利用局宣传栏、办公电脑、手机等载体,以“谢礼品拒红包”为内容的局办公电脑的桌面与屏幕保护程序,在新建局办公大楼显眼处悬挂廉洁自律横幅26幅,发送廉政短信120余条、并在县局新建办公大楼电子宣传屏幕连续播出廉洁公益广告,时时刻刻提醒全局党员干部及民警廉洁自律,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及民警从思想上“不想收”。

     建制度,夯实坚强防线,让党员干部及民警“不能收”。 针对收受“红包”的问题,特别是管理对象送“红包”问题,江西省上高县森林公安局把专项治理收受“红包”问题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以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健全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明确规定红包礼品范围、上交程序、登记内容、上交礼品的处理,并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报县廉政办,酒席达到8桌以上的需审批;同时,完善收送、“红包”责任追究制度,对收受“红包”的,除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要责令其退赔无法追回的“红包”款项,从而让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不能收“红包”。

     强监督,完善制约机制,让党员干部及民警“不敢收”。 把治理“红包”歪风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填写《专项治理“红包”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的基础上,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就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的人和事。

     制措施,制订案件办理制度,让管理对象及案件当事人“无法送”。 江西省上高县森林公安局就如何贯彻《通知》精神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制订和完善了财务制度,规定办案人员罚没款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国库,开具正式发票,案件处理实行集体讨论,不能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使案件当事人送“红包”无以送起,同时也规定本单位一年三节不向上级领导送“红包”,防止害人又害己,对不遵守规定收受“红包”者,主动建议上级机关依照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