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首批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上岗

06.03.2015  12:37

  “以后我们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难事就找你们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你们懂法律,帮忙解决了实际问题,让我们少跑了路。”近日,江西省上高县居民李大爷得知向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反映的自己被诈骗,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侦查的问题,经上高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高兴地对所在居委会的检察联络员郑四平说。

2014年,上高县检察院在总结乡镇检察联络员经验做法上,探索设立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制度,从该县18个社区、工业园区聘请18名群众威信高、工作经验丰富、关心检察事业的人员担任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负责反馈社情民意、提供案件线索、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宣传服务、监督评价执法办案等职责,切实发挥民意收集反馈员、法制宣传员、矛盾协调员、检察监督员的“四员”作用。

为保证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发挥,该院设置多条直接反馈渠道。联络员可将收集到的线索、意见和建议,向该院控申部门或检察联络员办公室报告,由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答复。去年年底,针对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普遍反映社区群众对检察机关不太了解的情况,该院推出在县城主要路口设立大型电子宣传显示屏、《上高检察检务公开一本通》、网上律师接待检务平台、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等检务公开措施,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我们通过建立工作调度、定期培训、经费保障、考核等配套机制,为每个联络员发放专门编印的《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工作手册》,将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办案流程、便民利民措施、涉法涉诉信访相关规定编辑其中,方便联络员了解检察知识,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该院检察长钱骞介绍。

自去年设立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以来,该院共组织集中开展法律宣传30余次,为群众化解纠纷10余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次,为检察机关提出并被采纳意见建议2条。钱骞说:“检察机关要服务民生,就不能脱离群众。聘请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在检察机关与社区群众之间搭建新桥梁,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求,畅通诉求渠道,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