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当事人送锦旗赞法官公正高效

16.07.2015  20:04




        江西法院网讯  7月15日下午,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公司的卢女士捧着一面印着“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上高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熊友明手中,感谢法官公正、高效办理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

        2014年7月1日,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公司出纳付某的QQ号被盗,犯罪嫌疑人将其QQ上联系人为“万总”的号码替换为犯罪嫌疑人的号码,并冒用公司总经理万总的身份,指示出纳付某打款28万元到其指定的账户。付某根据其指示,将28万元汇入指定账户。在犯罪嫌疑人再次要求打款20万元时,引起付某怀疑。与公司总经理万总核实发现被骗后,随即向上高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查实,该笔汇款此后又分别转入十余人在天津的14个不同的账户,开户人张秀文、杨微、苗喜强等下落不明。账户内的汇款已被取走10万元,尚余178490元。由于该案刑事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企业的损失迟迟未能挽回。原告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秀文、杨微、苗喜强等10余名账户所有人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帮助挽回损失。

        上高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虽然刑事案件尚未侦破,但不影响案件民事部分的审理。被告对汇款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依法缺席判决各被告返还汇款。判决生效后,该院法官随即亲赴天津,将帐户上的款项划拨回上高县法院并发还给博士达公司,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78490元。

        将执行款支票交给当事人的同时,熊庭长再次提醒原告财务人员,对网络上的指令一定要认真核对,不要轻信,避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