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发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考核办法 减少公务用车

11.06.2014  19:56

  本报南昌讯 韦小宏、信息日报记者万里庆报道:10日,记者从南昌市环保局获悉,该市下发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考核办法,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机管局等20余个市直相关部门将接受考核。年度考核得分按百分比折算分值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环保)内容,占环保分值10%的权重。

  根据考核办法,南昌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1~300之间),南昌市机管局将组织实施减少使用公务用车30%;市气象局将启动全市气象灾害监测自动站24小时全天候保障。市城管委将对造成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者予以处罚,并督促各城区(开发区、新区)禁止并依法依规查处辖区内户外烧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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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