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罚款不车检”引起热议:执法更要依法
18.11.2015 13:22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江西广播网11月18日)昨天(17号),我们节目报道了车辆不交清罚款就不让通过年检,萍乡一车主状告萍乡交警一审胜诉的事件,引起听众反响,萍乡台记者贺丁丁报道。
许多车主表示,他们认为交警部门做得最不妥的就是车辆违章后在年检时才告知。
【录音:您车子有违章是在什么时候知道的?年检的时候知道的。】
【录音:交警部门不会告诉我,我们一般都是打电话去问有没有。】
有律师认为,不交罚款不年检,争议的焦点是法律适用的问题。交警部门依据的是公安部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车辆在年检前,应将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而法院的判决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宇明:【录音:交警部门应该说于法有据,他们之间的冲突在于车辆登记规定是下位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上位法,下位法应该严格服从上位法,而且在上位法规定的权限里作出细化。显然不交罚款不车检已经突破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了。】
江西原冶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琼穗:【这个案件当中也提醒了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我们的执法不是依习惯,而是要依法。】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18.11.201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