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重申“六个不准”纪律要求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16.09.2015  19:44

 9月2日,省水利厅纪委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重申“六个不准”纪律要求,深入推进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六个不准”纪律要求具体是:1.不准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2.不准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3.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4.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提供的上述活动;5.不准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6.不准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标准,对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通知》强调,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和监督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例要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将从严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