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效率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活动的通知

29.08.2019  15:31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省厅决定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效率与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活动(以下简称“双提升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作风建设,以实打实的举措答好不动产登记“时代之问”,努力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有特色、走前列。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标“为民服务解难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登记效率,强化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登记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8号要求,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为导引,坚持“提速、保质”两手都要抓,“效率、安全”两手都要硬,到2019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实现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1. 梳理登记权责,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结合推进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机构改革中不动产登记职责调整落实到位工作,理顺不动产登记职责,切实简化优化登记环节,再造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对登记事项清晰、主体明确、材料齐备的不动产登记,除即时办理情形外,均压缩为二审制或一审制办结。

2. 整合登记事项,进一步精简收件材料。 全面清理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和收件材料,依托“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平台,精简申请材料清单。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复印件;严禁随意增加申请材料。

3. 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登记数据。 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登簿行为,确保登记数据准确实时上报,维护国家、省、市、县登记数据的同步性、一致性。完善优化本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权籍数据的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和整合入库,关联理顺上下手登记关系,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4.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政府的“一网通办”信息平台,积极对接信息共享需求,依法供给登记信息。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践应用范围,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加快推进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实现不动产登记就近办理;逐步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农村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异地可办”;探索建立电子证照库,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二)持续提升窗口作风建设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从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盼望的事情入手,尽最大努力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动窗口建设标准不达标、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形象。

1. 推进群众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解决。 重点围绕群众所关注的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予重视、久拖不决,司法判决不及时执行,影响不动产登记形象等问题,通过全面摸查梳理,建立待处理问题工作台账,推动政府层面建立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强化法院判决协助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

2 . 推进 服务态度不优、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 重点围绕“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缺乏耐心、举止失当导致群众投诉”和“首问责任制、容缺受理制、绿色通道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增强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意识,通过公示“好人榜”和“示范岗”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3 . 推进 工作纪律散漫、随意脱岗的问题解决。 重点围绕“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看视频、网上购物、炒股、聊天等”和“请假手续不全、岗位空缺无去向牌”等问题,强化工作纪律监督、执纪问责,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纪律意识,对违纪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4 . 推进 登记指引不清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 重点围绕“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登记的政策依据由办事者提供”和“不一次性告知、咨询引导模棱两可,答非所问”等问题,发布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模板,全面更新市、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推动登记事项标准化,登记的政策依据由窗口公开和一次性告知,做到“办事导引清晰,登记材料简易化”。

5. 推进部分人员登记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熟练的问题解决。 重点围绕部分登记人员对不动产登记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熟练导致办事效率低、质量差等问题,加强登记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登记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不动产登记工作创新创优的需求。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知识理论和实务操作竞赛,激发不动产登记岗位人员工作激情。

(三)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便民利民、依法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登记流程、规范申请材料,切实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不动产登记“一门受理、一窗联审、一次缴费、一网办结、只跑一次”。

1. 全面推行房屋交易登记一体化 加快推进房屋交易登记一体化步伐,实现市、县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整合,彻底解决因房屋交易管理而产生的登记前置环节给群众办事造成的负担,推动业务办理流程更加简捷顺畅,为实现不动产登记“一门受理、一窗联审、一次缴费、一网办结、只跑一次”创造条件,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

2. 深化“一窗受理”改革。 抓住个别地区“一窗受理”盲点,推进“一窗受理”建设全覆盖。推动各地完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建设,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奔波,窗口“冷热不均”导致办事群众排队拥挤等问题,全面实现市、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达标化。继续开展完善优化登记全流程、合理设置窗口布局与数量等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久等、不拥挤,办事“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

3. 推动搭建信息集成服务平台。 在推进市、县交易登记一体化,全面融合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事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地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平台”,接入所在市县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并通过该系统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司法等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省电子政务服务网(含赣服通)及已建成的本地APP应用,市县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在线办。通过“一网通办”信息化平台就可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传送、校验、审核,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做到权责明确、科学分工、不重不漏、高效便民。

三、活动安排

(一)摸底排查(2019年9月1日—9月16日)

各地要对照省厅“双提升”任务要求,逐一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查报告,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逐项落实。要结合自查情况,制定好“双提升”工作方案,对“双提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双提升”工作方案报省厅。

(二)整改提升(2019年9月16日—11月10日)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工作中逐一细化,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形成台账,加强整改。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措施和治本之策,明确整改的时限,逐项整改到位。每月28日前按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巩固完善(2019年11月10日—11月26日)

在全面总结整治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巩固活动成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深化巩固排查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反复,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双提升”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民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 11 月30日前报送省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双提升”活动,是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双提升”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厅将加强对“双提升”工作的督查指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双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双提升”活动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标对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和负责人员,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查督导。 各地要制定工作台账,建立月报制度。省厅将对各地“双提升”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导,并实行工作进度月通报制,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任务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

(三)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现和宣扬在“双提升”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执纪问责。 要动态分析梳理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环节,尤其是审核、登薄等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实现“制度上墙”、公示公开。减少关键环节自由裁量权,增加审核过程的透明度。省纪委省监察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开展“双提升”活动明察暗访,对严重违反“双提升”活动要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纪问责。

附件: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登记效率和窗口作风建设“双提升

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对照表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登记效率和窗口作风建设“双提升”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对照表

主要任务

问题表现

自查是否存在

双提升”要求

达到“双提升”要求的评判标准

责任人
及落实时限

双提升”结果

自评是否达到要求

省级检
查考核

一、进一步提升登记效率

(一)梳理登记权责,简化审批流程

1.登记权责不清晰,办理抵押登记时扣押不动产权证;
2.登记流程复杂,办理时限超出规定期限。

1.登记权责明晰;
2.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不扣押产权证书;
3.审批流程简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登记业务。

1.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调整规定,理顺了职责关系,制定了新的不动产登记的权力责任清单,对登记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再造;
2.除即时办理情形外,登记事项清晰、主体明确、材料齐备的不动产登记,均压缩为二审制或一审制办结。

(二)整合登记事项,精简收件材料

3.存在企业和群众多个窗口来回跑,申请材料重复提交问题。

4.业务流程优化,申请材料清单精简;
5.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复印件。

3.制定了“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收件清单;
4.与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登记数据

4.登记簿填写不规范,登记数据错填漏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历史登记数据缺失。

6.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完备、准确、更新及时。

5.确定了作业单位完善优化本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权籍数据的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和整合入库,关联理顺上下手登记关系,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5.未充分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捷。

7.登记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
8.登记服务向乡镇、银行等延伸;
9.不动产登记“异地可办”;
10.建立电子证照库,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6.不动产登记实现“网上办”“在线办”;
7.乡镇、银行等设立了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
8.不动产登记“异地可办”;
9.建立了电子证照库。

二、持续提升窗口作风建设水平

(五)推进群众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解决

6.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予重视、久拖不决导致群众反映强烈,不断通过媒体诉诸于众;
7.对司法判决不及时执行。

11.全面摸查梳理,建立待处理问题工作台账,销号式管理;
12.推动政府层面建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机制;
13.积极与法院沟通协作,强化法院判决协助执行力度。                                         

10.建立了待处理问题台账,销号式管理;
11.政府出台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规范性文件;
12.与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