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不动产登记局: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作风建设,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要求全省“大兴勤政为民之风”“要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用担当和实干把江西的事情办得更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增强不动产登记保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窗口作风建设。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人员的作风、服务水平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便民利民,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到实处,大力提升登记效率和服务能力水平,树立不动产登记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切实提高登记效率。各地要在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效率。除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较为复杂登记业务外,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应即时办理。
(一)加快推进“一窗受理”。 结合机构改革,推进全省房屋交易、登记一体化,方便企业和群众申请登记。落实省政府设立联合受理窗口的要求,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区,要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联合受理窗口建设,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处置”,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须提交一次材料,在同一大厅、同一窗口,统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外综合受理申请。设区市本级8月底前全面开展“一窗受理”,年底前80%以上县开展“一窗受理”。彻底解决群众在房管、不动产登记窗口来回跑问题,实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二)清理登记前置环节。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在“一窗受理”建设中争取政府支持,认真清理、简化本地房屋登记前置环节,将存量房转移的交易审核和备案、房屋抵押审核和备案以及出具告知单等剥离,不得作为申请和受理房屋转移登记和房屋抵押登记的前置环节。充分利用登记纸质资料和数据整合成果,取消房管部门查档、配图等工作环节。会同房管部门,编制统一的综合受理申请材料清单,对外公布执行,解决重复提交申请材料问题,减轻群众负担。
暂未实行“一窗受理”的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严禁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要求申请人提交房屋交易确认单(告知书)等材料。
(三)整合优化工作流程。 各地要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全面疏理、再造不动产登记内部流程,合理设置不动产登记柜台,在保障登记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减环节、减时限。要全面疏理、再造部门间不动产登记关联业务办理流程,将房屋不动产交易审核转为部门之间的内部流程,联合受理窗口按“即收即办”的方式一站式办结房屋交易审核和备案手续。落实存量房屋交易合同自愿备案制,对申请直接办理登记的,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办理合同备案。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应直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先行办理房屋抵押审核和备案。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联动,探索不动产登记中的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和房屋抵押登记金融机构代办制。
三、提升登记服务能力。各地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一是 加快“互联网+”应用。 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预约环节网络化、申请环节信息化、办理环节同城化的要求,加强本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年底前所有设区市和80%的县要开通网上预约、网上预受理、网上查询、短信告知等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推进“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核”,推动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二是增配窗口人员。 要根据本地登记业务量,合理确定窗口和登记岗位,配齐配强人员。不动产登记窗口必须做到随时都有足够人员办理登记业务,缩短群众等候时间,不得出现排长队现象。 三是加强政策供给。 建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疑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及时研究、提出对策,通过部门协调、政府决策,推动问题解决。 四是推进登记全覆盖。 积极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加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研究,探索建立林权权籍调查机制,服务绿色发展。
四、夯实登记工作基础。以创建全国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百佳示范登记窗口为抓手,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亮丽名片。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加强不动产登记标准、规范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上半年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年底前建成省、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登记效率。加快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和市、县不动产登记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升级完善市、县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房管、林业部门间的互通共享,实现与民政、财税、法院等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应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