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是个啥?记者带你看究竟

06.01.2016  18:05

   记者 王瑶

  对于我市居民来说,2016年开年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什么是不动产?什么是不动产证?原来的证书还有效吗?要不要更换?怎样办理不动产证?对于不动产证的一系列问题,很多市民都是一头雾水。元旦小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记者就带着这些疑问走进市不动产登记局,专访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刘建,请他解开市民心中的疑惑。

   何为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统一受理颁发统一证书

  现实生活中,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十分关心,那么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呢?

  刘建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我市与全国各地一样,土地、房屋、林地、耕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国土、房管、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群众想要办齐这些证件需要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跑,还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不仅不能方便群众,还带来了各自为阵、相互牵制等问题,弊端越来越明显。

  2015年12月29日,我省召开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绝大部分市、县都将正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根据规定,从今以后,我市所有的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所有不动产产权集中在一本证书上

  对于很多人来说,市不动产登记局是个闻所未闻的单位,这是我市为了配合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门成立的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的证照会与新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完整有效衔接。”刘建解释说,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按照“新开旧停”的原则。所谓新开旧停,就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办证单位颁发的都是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来的不动产证书,例如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全部封存,不再使用,但是2016年1月1日之前颁发的各种不动产产权证书仍然有效,权利相等,持有以上各类证书的群众也不需要换不动产证,今后将借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机会,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为了方便群众办证,现阶段,市民在国土资源部门和房管部门的办证窗口都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刘建说,方便企业和群众,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因此,启用新的登记簿和证书不会给权利人带来不便。而且,企业和群众等权利人不用再为此跑几个部门,方便企业和群众是显而易见的。

   不动产证意义何在?

   进一步明晰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

  1月4日上午,喜盛威尼斯的业主张女士领取了我市第一本不动产产权证书。因为第一本证书的意义非同一般,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一本证书的主人是通过从90户居民中摇号产生的。第0000001号证书的颁发是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刘建告诉记者,与房产证相比,不动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和使用期限等内容,就像是每套房子的身份证,具有唯一代码,通过这个唯一代码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很多人都想不明白,原来的证件用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成不动产证?刘建介绍说,国家决定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一步明晰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使用不动产证之后,办手续更加便捷,买卖房屋、变更登记信息时,不用在国土、房管部门间来回跑,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也能得到国家的保护,农村土地也会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登记。

   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如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5年过渡期

  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的时间要求是:2015年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窗口建设;2016年完善不动产登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2017年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根据规定,今后,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等都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设立的窗口统一办理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从2014年起算,有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