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纪念品不摆烟灰缸 一张出席证仅文件为伴

08.01.2014  16:17

  今明两天,南昌“两会”将拉开帷幕。中央日前出台“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新规,这股新风也吹进南昌“两会”现场。1月7日,参加政协南昌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前来报到,发现没纪念品了,住房、会场少了烟灰缸。

    会场直击

   少了烟灰缸多了“控烟宣传”

  昨日下午2时,在南昌市政协委员报到地鑫峰假日酒店,记者还未进门就看到两块“控烟宣传”展板,上面印有“二手烟,室内PM2.5的主要来源”和“二手烟危害远比你想象的严重”。走进酒店大厅,记者未发现有人抽烟。

  报到后,政协委员领到一个出席证和几份会议材料,没有往年那些纪念品。在一张“致市政协委员的一封信”红纸上,印有“会议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相互吃请、互赠礼物、酒后驾车,严禁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室内公共场所不吸烟。”走进政协委员住宿的房间,也见不到烟灰缸。

  “不管是大会还是专题会,无论是分组讨论还是专题协商,会场都不会摆放烟灰缸。”大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

    委员建言

   领导干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

  “控烟当然好啊,特别是对我们这些不吸烟的女性来说。”南昌市政协委员方燕红说,把烟灰缸逐出会场,政协委员带头禁烟,是一种进步。

  “以前开会的时候,少数人会在会场吸烟。会场比较封闭,加上空调开得比较足,有一个人吸烟,整个会场就雾蒙蒙的。”来自医卫界别的政协委员熊女士说,在会场被迫跟着吸“二手烟”,非常不利于健康。

  南昌市政协委员、南昌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天鹏说,公共场所难以禁烟,加上有的人把烟作为“交际敲门砖”,见面寒暄香烟“开路”,大会小会烟雾缭绕,所以机关控烟成难点,且缺少监督、罕见处罚。如果领导干部能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势必会取到一个极好的示范作用,可大力推进南昌的控烟工作。

    部门回应

   调研立法理直气壮赶走“烟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南昌市就起草了《南昌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并在2010年列入立法计划,但经两次审议后就一直搁浅。“现在控烟无法可依,说句难听的,就是你很讨厌有人在室内抽烟,但无可奈何。没有法律依据,加上处罚不严,使得控烟工作成效并不是很大。”南昌市疾控中心慢性疾病防制科科长范义兵表示,公共场所禁烟难产,主要原因有市民对禁烟重视程度不高、禁烟氛围不浓厚、政府处罚力度不够等。

  “值得高兴的是,南昌已把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列入今年调研立法范围。待立法成功,就可理直气壮地控烟了。烟民不守法,就会依照相关条例受到处罚。”范义兵表示,国家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新规,如今在南昌很多领导中形成共鸣,不少干部已率先做到公共场所不吸烟,机关单位开会、就餐不上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等,将很好地促进南昌的无烟环境。

  文/谈水泉记者张祖珍廖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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