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不合格化肥 余江一蔬菜基地损失百万
余江县一家蔬菜种植基地去年4月份购买了一批河南聚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施到地里一年了,肥料现在还是颗粒状,蔬菜却死苗了,损失近100万。鹰潭台记者陈志文报道:
记者在该蔬菜种植基地的大棚内看到,蔬菜秧苗长得稀稀拉拉,耷拉着“脑袋”。在土壤表面,依稀可见颗粒状的肥料。该基地负责人潘先生介绍,这是有机无机复混肥在地里长时间不见溶解的结果。
(录音:“这是我去年4月份放下去的,到今年这个时候,这个肥料还是这样的。200个大棚的蔬菜,长势都不盛旺,造成大面积减产,直接损失大概100万。”)
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开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化肥氧化钾含量为0.8%,而产品包装袋上标注的含量为2%。
(录音:“检测它那个肥料是不合格产品。”)
鹰潭市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世平表示,标注含量和检测出来的含量相差太大,不在合理区间。
(录音:“(误差)不可能相差这么大啦,不是误差范围之内啦,那肯定是故意的。”)
记者随后与该化肥生产厂家——河南聚丰肥业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陈经理取得了联系。陈经理对这一检测结果并不认可。
(录音:“他那个取样要由厂方经销商、用户,还有质检部门三方在一起抽检的,不是哪一个人抽检就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
陈经理强调,余江县这家蔬菜种植基地当时购买化肥时,并没有结清货款,聚丰肥业有限公司怀疑,蔬菜种植基地是因为不想支付货款,才自导自演了这样一出戏。
(录音:“因为他不想给钱,后来才说这个事情。当时他就应该找专家鉴定啊,是吧。”)
生产者和消费者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呢?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世平说,经过初步调查,该局认为生产企业——河南聚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故意制售不合格产品,已将案件移交给了月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