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规划不得擅改 严防一届政府一个规划

27.08.2014  17:09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26日召开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小清作了关于《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他表示,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防止“一届政府一个规划”和“朝令夕改”的现象,修改规划要非常谨慎。为此,《草案》梳理整合确需修改规划的具体情形,并且规定修改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