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觊觎微信平台“潜伏”作案仍难逃法网

14.09.2015  15:19
原标题:不法分子觊觎微信平台“潜伏”作案仍难逃法网

原标题:不法分子觊觎微信平台“潜伏”作案仍难逃法网

这两年,“微信”作为一款即时通讯工具,其用户量不断增加。人际交流、信息获取、网上支付、购物预订……一款软件如今承载了越来越多的功能,对人们工作生活的影响也日益深刻。然而,就在微信给生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这款软件也被不法分子觊觎。散布虚假信息、传播淫秽色情、贩卖枪支、交易毒品……一些在现实社会中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逐一登上微信这一网络平台。相较于一般的网络犯罪,利用微信平台进行的不法行为具有更高的隐蔽性,不法分子潜伏在所谓的“朋友圈”,甚至建立微信群网罗党羽。今日,《法制日报》案件版“案件地图”栏目专门集纳了一些打击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案件,希望可以打消某些“潜伏者”的侥幸心理。

微商卖限量版商品诈骗18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分局近日破获一起微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8万元。

今年8月初,当地警方先后接到受害人徐某、黎某报警称,他们在微信上认识某知名篮球鞋销售人员蒋某,两人订货后被骗走18万元。克拉玛依警方立即对蒋某展开调查工作。随后,当地警方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将蒋某抓获。经讯问,蒋某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玩具店老板借微信贩仿真枪

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廖建文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贩卖仿真枪案,以林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

经查,林某在汕头市经营玩具店,2014年1月,他在网上认识曾某(已判刑),后两人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确定了买卖仿真枪的事宜。2014年2月,林某贩卖给曾某两支仿真枪。尔后,曾某通过梅某(已判刑)贩卖给黄某1支仿真枪。经鉴定,涉案仿真枪具有杀伤力。

男子利用微信贩卖毒品被抓

本报讯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王玉龙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近日破获一起贩毒案,犯罪嫌疑人竟利用微信联系买家交易。

前不久,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华强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华强北一家酒店大堂抓获一名贩毒嫌疑人,当场查获冰毒5.5克。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在网上联系确定买家后,乘坐大巴车往返广东省海丰与深圳之间贩卖毒品。

微信群中散布恐怖谣言受罚

本报讯 记者马岳君 王志堂 一条“太原来了恐怖分子”的不实信息近日在微信朋友圈传播,为防止不良影响进一步扩散,山西省太原市警方立即对责任人进行了依法查处。

经调查,太原市民张某于8月11日16时9分在微信群“合源商贸”中发文称:“有7名恐怖分子来到太原……”其不实言论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恐慌情绪。目前,张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太原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两日处罚。

店主编“抢儿童”谣言被行拘

本报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刘国清 吴文松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一篇“抢儿童”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近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对造谣者肖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9月9日,一则内容为“淮阴区五里镇发生抢劫儿童事件”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中广泛传播。警方调查后,认定这一帖文系谣言,并找到发帖者肖某。肖某交代,他给自己的洗化用品实体店注册了公众微信号,为提高人气编造了“抢小孩”谣言。

不法分子建微信群组织卖淫

本报讯 记者谢台选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近日打掉一个组织卖淫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

经查,该团伙以微信为据点,发展了大大小小近百个招嫖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警方调查发现,这些微信群只针对内部人员开放,外部人员需要上传自己与“经纪人”的“交易记录”或者由群内人介绍才能入群,手法极为隐蔽。目前,此案已有9名组织介绍卖淫的“经纪人”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