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不能让“老规矩”成为公车私用的借口

18.03.2014  12:46

  查阅词典,“老规矩”即实行已久的,默认的约定成俗的执行方式方法。从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出,老规矩是游离于法规、制度之外的无文字说明的潜在的规则,应该说从某种意义来讲老规矩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

  而近日宝鸡市商务局在回应媒体追问“公车接送领导上下班”一事时,回应为是没有新规定之前沿用以前的老规矩,这个回应看似很巧妙,将“规矩”偷换成了“规定”,但没想还是掀起了新一轮的舆论轰炸。

  国家强力推进的公车改革,旨在改变干部作风,优化公车管理体制,在节省财力物力用以改善民生的同时,让干部摒弃“特权思想”,断绝奢靡之风,使我们的干部更接地气,与百姓零距离,更有利于国家安定、团结,和谐发展。

  为何在公车改革、国家“八项规定”不断推进的今天,宝鸡市商务局还存在着用公车接送副处级领导干部上班问题呢?

  或许正如该市纪检委相关人员所说的那样“严格说并未违反哪一条规定,因为对于领导干部上下班乘车没有具体规定,所以没有办法判断这种现象是否违规”,这种解释不知道能否服众,但至少笔者是无法苟同。

  反观我国目前各地各部门公车改革力度及对公车私用现象的惩罚力度和制度建设方面还都有欠缺。在对公车私用情况,人们往往看到的只是舆论监督的力量。

  宝鸡市商务局之所以向记者诉苦衷,无非就是几位领导年纪大了、公车也是几个人拼一辆,加之是“老规矩”,想以此“堂而皇之”地向社会民众回应公车私用乃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果真如此?

  在党内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高低之分,八项规定也好、公车改革条款也罢,都应该明确规定了国家干部哪些该干哪些不该触,虽没有对领导干部上下班乘车具体到文,但领导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先身为率执行落实好八项规定和禁止公车私用。毕竟,公车是用来执行公务时使用的车辆,并非上下班使用的车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只是领导干部层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那其它普通干部呢,他们会有什么想法,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让普通干部产生隔阂,会认为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表里不一,那他们在执行贯彻上级交待的工作时,是否亦会如此明顺暗阻呢?

  还有,百姓又会如何看待此种现象?因为中央政策法规是否落到实处,是否落到百姓心槛上,还得靠领导干部们逐层推进,百姓就是通过感受官员的言行来判断国家改革成果的,如果这种“老规矩”不改,久而久之必会伤了百姓的心,认为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只是党中央、国务院开的空头支票,只不过是走走过场。

  所以,治理公车私用,就必须勇于破除这些与规定不相符的“老规矩”,必须“动真格”、“下猛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手法只会姑息养奸。(作者: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