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治理不良风气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5.12.2014  14:18

  江西日报记者 张武明

  日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报记者就《规定》相关情况采访了省纪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谈一谈《规定》的出台背景。

  答:近年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有所上升。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人民群众意见很大。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问题,有的地方为此出台了相关规范性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全省来看,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还缺乏一个较为统一的操作性制度,亟须规范。

  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进行规范完善。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委组织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我省的《规定》,明确了相关要求。

  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遏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我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必然之举。出台《规定》,就是向全社会表明省委、省政府坚决治理不良风气的坚定决心,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做到勤俭、节约、自律,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问:《规定》如何做到既防止领导干部借机敛财,又不影响正常的人情往来?

  答: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既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又极易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打开缺口,必须坚决制止。同时,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有正常的人情往来。因此,在制定《规定》时,我们既要体现严格管理,坚决防止借机敛财等腐败问题和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又要体现人性化要求,对领导干部正常的人情往来不作限制。

  为防止借机敛财,《规定》提出了四条纪律要求,一是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二是不得收受上述人员的礼品、礼金;三是对未能按照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交组织处理;四是在事后要专门报告礼金收受情况。

  问:记者注意到,此前部分省市在出台这类规定时明确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规模标准。我省的《规定》为什么没有对具体规模标准作出规定?

  答:是的,一些省市在出台相关规定时,明确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的具体规模标准。但考虑到我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领导干部的个人情况有差异,我们认为,在操办规模标准的问题上应当实事求是,因人、因地、因事制宜,应当更好地体现不影响正常人情往来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因此,《规定》没有对领导干部操办事宜的具体规模、人员范围等作出规定,而是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时向组织作出并遵守“四不一带头”的承诺,即“不大操大办,不利用职务便利造成不良影响,不借机敛财,不动用公款公物,带头文明节俭”,使之更加人性化、更具有操作性。同时,我们还明确,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问: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答: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认真学习,做到个个知晓规定精神,人人抵制大操大办。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规定》的重点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将各级领导干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领导示范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把领导干部执行《规定》的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对借机敛财的,要严肃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收缴;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
姚增科在宜春市看望慰问抗战老战士老同志
  本报讯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