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指责女生与儿子出走有关 将其打成精神分裂

18.06.2015  17:28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初中女生在教室外遭到同学家长的打骂,而且就在班主任的视线范围内,随后精神恍惚,导致精神分裂,市五中院日前终审判决打人家长赔27万元,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小娟是江津某中学2011级学生,班主任是白老师。2009年3月一天的早上,小娟在教室自习。7时30分左右,同年级四班学生小强的父亲吴某来到教室门口,要找小娟询问儿子的情况。白老师准许后,小娟走出教室,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白老师站在教室门口,相距约两三米。

        吴某先问小娟是否知道小强在哪里,小娟说不知道,吴某又指责小娟,称小强离家出走与小娟有关。小娟反驳说“即使知道也不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