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招政策出台 与往年相比有所调整
3月27日,记者从九江市中考、学考工作会上获悉,2014年中招政策已经“出炉”,今年的中招政策与往年相比有所调整。
4月10日中考网报
根据安排,4月10日前,考生须填写《2014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并交到报名点。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高中类志愿,按九江市的有关规定填报;高、中职类志愿(含高职、普通中专、职高、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可填报两个直接志愿;具备报考师范定向类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一个志愿。报考重点高中、一般高中(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中职类)。报考高、中职类考生可以兼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需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今年九江市中考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别为: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占20.8%,计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3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总分共770分。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除语文为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为160分钟,地理、生物合卷为60分钟外,其余各科(含思想品德、历史合考)均为120分钟。需要注意的是,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含三级)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在全省中考数学学科中允许规定的科学计算器(通过全省统一招标的、由江西省新华书店发行的、外壳印有“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监制”字样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可到各地新华书店购买)带入考场。
今年全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于考生确需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各县(市、区)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查分手续。
均衡生指标保持70%
根据规定,2014年市直及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将严格控制班额在50人以内。与去年一样,各县(市、区)要在当地重点中学(以下简称为均衡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从招生计划中剔除择校生计划即为统招计划)中划出不少于7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各市、县中招办将按生源学校“均衡生”分配名额,依据中考成绩对未上均衡招生学校统招线但在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且已填均衡招生学校志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课改实验区的重点班、统招生、择校生的录取,将按照市中招委批准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运作,对于课改实验区“均衡生”录取则根据考生志愿再按考生学业考试等级、体育加试等级、省定政策优惠、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优先学科、综合性评语的顺序,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均衡生”只用于录取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本方案的“在籍直升生”是指具有本校正式学籍,且初一至初三3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含正常休学、转学学生)的学生)。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为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九江市各地中招办在录取初、高中新生时将严格按《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学籍。对不按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私自择校的初、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正式学籍,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学校或学生自行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
厂矿学校初中毕业生、庐山下迁居民子女等享同等待遇
根据安排,凡划归庐山区政府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庐山区文教局安排入学。划归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城区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庐山区小学、九江市双峰小学(庐山区校区)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统一到庐山管理局教育局中招办报名,经庐山管理局教育局中招办初审、市中招办复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此外,凡来九江市投资经商及外来落户九江市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市区居民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进城务工和返乡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统一由所在地招生部门核查后符合条件者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实施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加10分。(邹雅思)
来源: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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