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三举措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15.07.2014  19:21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近日,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通过三个举措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管理。

  一是公务外出实行分级审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务外出,需经市局(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批准;副科级干部公务外出,需经市局(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和批准;其他人员公务外出,则需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和批准。

  二是执行接待函告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部门)需向接待单位(部门)发出公函;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告知行程、内容和人员等。市局(公司)领导班子的公函由随同部门或办公室开具;机关各部门的公函由各部门开具;县(区)局前往机关联系工作(会议、培训除外)的公函,则由各县(区)局开具。

  三是严格履行费用管理。公务接待费用需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求严格限定接待费用预算总额,并单独列示。同时,接待费用的报销凭证,需提供包括财务票据、接待清单和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通知记录等。(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