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专项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瓷土资源行为

06.08.2014  12:05

    为切实规范瓷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遏制非法开采、盗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瓷土资源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对非法开采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的,分别移交水利、环保、林业部门依法处理,并由案发所在地乡(镇、街办)对查处关闭的矿区(点)进行复耕复绿、恢复地貌,消除安全隐患;对部分村委会(村小组)以村集体的名义擅自“出卖”、“承包”瓷土资源的,由公安、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厉处理。对重大典型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国土、公安、监察、安监、水利、环保、林业、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行动小组,自7月28日开始,至9月26日结束。打击范围为全市非法开采、盗采的瓷土矿区违法行为,并以临川区、南城县、金溪县、崇仁县、黎川县和东乡县等县(区)为重点。(来源:临川晚报 邹永丰 晚报记者 邓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