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鹿心社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10月22日下午,省长鹿心社主持召开第5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鹿心社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对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全局,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这为深化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要求。
他强调,经过前段时间的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点实施方案,下一步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抓紧抓实抓好,尤其要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机。供销合作社要坚守农村阵地,为农民着想,帮农民办事。在组织体系和利益机制上,要与农民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努力把自身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要积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农业社会化全程服务转变,这是中发11号文件的主旨内容。我省供销合作社要不断创新为农服务形式,将服务向城乡社区拓展,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形成综合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三要优化完善治理机制。 要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切实理顺社企关系,规范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快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运行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行业指导体系,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供销合作社工作。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等省领导多次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作出了批示,明确要求由省委农工部会同省供销合作社,代拟《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8月初,经省委副书记莫建成同意,由省委农业和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将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发至11个设区市党委、政府和31个省直部门征求意见。截止9月底,共收集到意见10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