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标志获法律保护

19.05.2015  11:22

 记者18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三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标志获特殊标志登记证书,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使用。

  根据我国现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组委会是登记标志的所有权人。组委会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作为标志管理使用的具体规范。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大会标志的,工商管理部门将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每年一届,会址永久落户浙江乌镇。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已于2014年11月召开,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贺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中外代表并同他们座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全球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位全球互联网领军人物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将于今年10月28日至3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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