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公安局十四小时破获一起命案.doc

31.10.2013  15:12

近日,东乡县公安局民警通过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7岁)和陈某某(男,24岁),迅速破获一起命案。

2013年10月10日凌晨3时许,该局刑侦大队值班民警接县医院电话报警称:昨晚医院收治了一位病人,身上多处刀伤,生命垂危。接警后,该大队立即派遣侦查员前往医院展开调查。侦查员赶到医院后,通过医生了解到伤者叫饶鹏华(男,25岁,东乡县岗上积镇水南村人),身上有三处疑似刀伤,分别位于右腹、右胸、右颈。因饶鹏华不能说话,民警无法从其口中获知事情经过,只能赶往饶鹏华家了解情况。

经调查,侦查员找到了在岗上积镇水南村“万元户”村旁的案发现场,并进行了现场访问及勘查。有群众反映,10月9日下午,李某和陈某某到过岗上积水南村,与饶鹏华发生打架后,潜逃不知去向。综合信息分析,李某和陈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首要任务就是抓捕李某和陈某某。10月11日凌晨5时许,县医院传来消息,饶鹏华经抢救无效死亡。伤害案转命案,侦查员立即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但压力也是动力,侦查员一边积极寻找李某和陈某某的下落,一边在县城各大出口、交通要道进行查缉布控。11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时,侦查员又获知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经潜逃至南昌市。侦查员立即驱车赶往南昌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南昌市火车站、汽车站以及陈某某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布控抓捕。同时,侦查员积极同陈某某家属联系,向其宣讲法律知识。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2013年10月11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南昌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10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某开车至岗上积镇水南村公路“万元户”路段时,因与被害人饶鹏华发生口角,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持匕首将被害人饶鹏华刺伤后开车逃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