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出台档案工作实施意见

31.03.2015  21: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和赣办发[23014]2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档案工作,近日,东乡县“两办”下发了东办发[2015]3号文件,即:《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了七条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二、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三、加强档案基础设备建设;四、加大档案归档和收集移交力度;五、强化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六、加强民生档案的管理;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八、强化保障支持,促进档案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使我县档案工作进一步顺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对新形势下东乡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县档案事业进入新境界,迈上新台阶。

 

          东乡县档案局      吴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