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抓早抓小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07.12.2015  12:09

  高档酒店饭店放下身段“走群众路线”了,逢年过节吃请、送节礼跑关系的少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少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少了……这些变化,是东乡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的成果。近年来,东乡县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努力从细节抓起,于点滴之间改作风,步步为营求落实,铸就了作风建设新常态。

  抓监督常抓常新,当好“啄木鸟”。随着作风建设的逐步深入,东乡县纪委不断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有针对性地提高监督实效。今年以来,东乡县纪委多次开展“明察+暗访”的交叉监督检查。县纪委第一至第七纪工委负责牵头组织所联系的县直机关单位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牵头组织2个纪检监察室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同时,从县直各单位纪委,以及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明察暗访工作组,不定期对全县县直各单位开展暗访活动。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机制,利用票据管理系统、交警电子监控系统等手段,固定证据,提高问题发现率。“四风”问题涉及面广、隐蔽性强,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此,东乡县纪委在县纪检监察网设立了“四风”问题举报专栏,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同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结、露头就打。

  抓责任压紧压实,种好“责任田”。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东乡县委坚持既“挂帅”又“亲征”,将其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该县正式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运用“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责责任,明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分工,《实施意见》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具体化、条目化的责任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抓查处从严从快,当好“挖掘机”。该县纪委认为,严明纪律,意义不仅在于形成违纪必究的“震慑常在”,更在于进行抓早抓小的“治病救人”。这就要求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提醒、扯扯袖,甚至当头棒喝、敲响警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县不管是违规的小问题还是违纪的重要线索,一个都不放过,做到违规问题马上整改到位,违纪问题迅速立案查处。凡发现通知中明确禁止的问题,均认定属顶风违纪,一经查实,在依纪依法追究违纪人员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今年1-10月,全县查处违反作风建设问题5起,处理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在线索处置上,该县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分类处置、动态清理,严防线索失管、失控。对反映一般性或笼统性问题的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抓紧初核,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把问题遏制在“”和“”的阶段;对已经查清的问题先作出处理,如果将来又查实其他问题再作处理,绝不等问题积累严重后再去一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