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没有硝烟的战斗

21.07.2015  13:47
原标题:东京审判:没有硝烟的战斗

东京审判上受审的战犯。

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代表团以梅汝璈为法官、向哲濬为检察官,前后参加者共17名成员。对比苏联代表团的70多人,美国代表团人数过百,特别是28名被告的日籍美籍辩护律师有130人,中国代表团力量是非常单薄的。但是,他们殚精竭虑,团结一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不辱使命。

东京审判按英美法系审理,起诉检察阶段先行,法官量刑阶段随后。检察官和法官必须独立工作。

在开庭前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中国检察官和国际检察局的同仁,有两个问题亟需解决。

第一个问题是:日本甲级战犯的罪行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有人认为,应当从1941年12月7日算起,因为这一天日军偷袭珍珠港,12月9日,美国、英国和中国等国才对日本宣战。中国检察官认为,早在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开始,日本全面侵略中国;“卢沟桥事变”又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的继续和延长;而“九一八事变”发生之前,1928年6月4日关东军在皇姑屯炸死东北最高行政长官张作霖;证据表明,阴谋施行“皇姑屯事件”和策划“九一八事变”的是关东军的同一批人。所以“皇姑屯事件”应当作为清算日本战犯罪行的起点。中国检察官说服了国际检察局同仁,最终确定,东京审判中,被告的犯罪日期从1928年1月1日算起。

第二个问题是,确定哪些人是日本甲级战争嫌犯。各国向盟军总司令部提出战争嫌犯名单,经初选后予以逮捕,最后由季南检察长和各国检察官会商后挑选出28名甲级战争嫌犯作为被告受审。档案表明,中国为提供甲级战犯名单作了很大贡献。早在1943年7月16日,中国就成立“敌军罪行调查委员会”,任务之一就是确定日本的战争罪犯名单。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后,中国第一批提出的战犯有18名,其中有9名列入甲级战犯名单。

这两个问题解决后,紧接着的任务是在开庭前撰写并提交《起诉书》。

起诉书》对被告共提出55项罪状。起草起诉书,中国检察官面临最大的困难是时间紧,人手少。按照英美法,必须寻找足够的人证物证才可能给戕害人类的侵略元凶定罪。而日本在战时很注意封锁消息,特别在失败投降前后,日本军方下令销毁证据,更给举证工作带来困难。经过繁细的内查外调,在国内各部门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和海外华侨的配合下,中国检察组还是找到大量人证物证,提交法庭。从向哲濬的20次法庭发言来看,都是基于证据文件起诉被告的罪行,几乎没有什么情绪性的言词。

和收集书面证据相比,邀集证人出庭,难度更大。尽管准备时间短,人手少,中国检察组还是邀集了15名在中国的中外证人出庭。为说服溥仪出庭,中国检察组做了不少工作。溥仪开始非常恐惧,害怕作为战犯受审。向哲濬和裘劭恒秘书对他耐心说服,要他放下包袱,季南检察长也亲自出面,溥仪终于同意。从1946年8月16日至27日,他连续8天出庭作证,引起轰动。

从1946年7月中旬到8月中旬,法庭审理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如何为法庭提供充分的人证物证是中国检察组的关键任务。检方证人有11名,其中有8名从中国专程到东京出庭。除了4名受害者代表外,还有4名目击者,其中三人是美国籍,他们列举了大量亲历的日军暴行。正是基于确凿的人证物证,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才把南京大屠杀定为铁案。

(摘编自5月30日《解放日报》向隆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