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江西东方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31.08.2015 16:0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赣食药监保〔2015〕25号
江西东方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注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东方善〔2015〕1号)收悉。鉴于江西东方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厂房拆迁,企业无法生产保健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同意注销江西东方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收回证号为赣食药健生字〔2013〕0025号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副本。自发文之日起,江西东方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生产,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8日
抄送: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31.08.201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