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战机在东海防空识别区巡礼 否认扩大领空
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政府六天前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引发了国内外高度关注,在昨天举行的中国国防部月度例行记者会上,“防空识别区”成为了热度最高的焦点词汇,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回答了多个涉及东海防空识别区的问题,阐述中方立场并解疑释惑。
也是在昨天,中国空军组织1架空警-2000 预警机和数架苏-30、歼-11等主战飞机,在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执行空中巡逻任务。
其实,防空识别区并不等同于领空,更不是领空的向外延伸。军事专家陈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领空是指“在一国主权支配下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而防空识别区是沿海国 面向海洋方向上空在领空之外划设的区域。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着本质区别。
陈洪:由于性质不同,国家在领空和防空识别区内享有的权利不同,这是二者存在差异的关键所在。在领空内,一国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主要体现在自保权、管辖权、管理权和支配权。其他国家只有在该国同意的情况下,方可飞越或使用其领空,包括民航飞机,未经该国允许,任何外国的航空器不得进入该国领空。对未经允许侵入他国领空的航空器,可以采取驱离、拦截、迫降、击落等强制性措施。
在防空识别区内,一国对他国航空器享有定位、识别、管制的权利。对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定位后,如认为其性质不明、目的可疑,甚至有潜在的威胁,那么就可以对其采取跟踪、监视,在情况紧急时,可适度采取警告、驱离或拦截等有限措施,如威胁到一个国家安全,可依法自卫。
随着对防空识别区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国家划设防空识别区,那么如何看待相邻国家防空识别区的重叠现象呢?陈洪认为,从权利的性质上讲,防空识别区重叠是可以共存的。这是一种有限的管制权,不具有排他性。
陈洪:从图上看,中国划设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和日本所划设的防空识别区有重叠部分。在两国防空识别区重叠空域内,双方应加强沟通,共同维护飞行安全。但是这有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谓钓鱼岛上空防空识别区重叠这一概念根本是不存在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上空空域,是我国的领空。所以,日本在钓鱼岛上空划设所谓“防空识别区”是非法的。
在昨天举行的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也明确表示:东海防空识别区实施以来,相关空域航行安全、正常。中方划定东海识别区并不是针对客运航班的,希望有关国家能够积极配合,使飞行更有秩序,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