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轻微刑案庭审突出“简、准、快”

17.04.2014  16:35

        江西法院网讯  “嘭!”,4月16日上午,伴随着一声短促有力的法槌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开始公开合并开庭审理4起轻微刑案,20分钟后,四位被告人就分别听到了各自的判决结果。

        来自南昌市委政法委和全市12家法院的近30位代表到庭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强制措施情况庭前已核实,与起诉书一致,被告人是否有异议?”庭审一开始便将“”字突出,核实身份信息和强制措施不再一问一答,把原先在庭审进行的一些诉讼行为,如权利义务告知、核实被告人身份等,前置到了庭  前进行。

        “下面由公诉人分别宣读起诉书。”审判员娴熟地指挥庭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上述事实有……证据证实。”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不再像往常那样照本宣科,而是突出“”字,用“一句话”精准概括宣读法律构成事实。同时,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一并“打包”举证,庭审不再区分定罪与量刑的法庭调查,不一证一质,不宣读证据内容。这种“略式起诉”方式直奔主题,简洁明了,让人再次感到程序的简便快速。

        紧接着,法庭辩论紧扣量刑情节展开。然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衔接紧密,充分突出“”字。

        “庭审更快,效率更高,并案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辩护人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涛说。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东湖法院刑庭庭长吴卫兵介绍说,东湖法院被确立为“轻微刑案”快审机制试点单位后,积极先行先试,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把不是共同犯罪的不同案件的庭审合并成一个庭审,减少程序重复,节约庭审时间,助力轻微刑案审判提速。目前该院适用轻微刑案快审机制案件近20件,平均审限不到10个工作日。

        与会代表对东湖法院的庭审改革予以肯定。“并案审理可以减少审判环节,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快审,这一探索很有意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潘荣健说。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赖红宇对庭审的效率深有感触:“庭审创新模式很好,思路清晰、效率高、节奏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