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不该为“东莞色情”选边站

11.02.2014  12:57

  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广东省领导高度重视,东莞当地政府迅疾整治,拉开了又一次东莞扫黄的序幕。对于这一事件,官方的报道应该说占据了舆论和道德的高地。但在社交媒体上却引发了不小的舆论漩涡。9日晚上,某些微博大V直呼“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有的甚至公开质疑央视将目光对准东莞的色情业。

  央视记者暗访藏污纳垢涉嫌色情交易的场所,本是树正气、明是非、廓清浊之举,却冷不丁遭几名网络大V在背后施冷箭,克隆昔日抗震、抗泥石流等救灾口号,实在让人喷饭,这个驴唇不对马嘴的“网上哄闹”,与平时常自称“网络意见领袖”的大V身份实在不符。你要东莞挺住啥,难道扫黄不该进行?为何要给东莞打气,娇憨地劝其擦干眼泪?这看似戏说、搞笑、哄笑的行为,极易使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人跟着“灰色狂欢”。

  其实这几个大V自己的确自鸣得意的好生“娱乐”了一番,但作为大多数网友,却被其结结实实地“愚乐”了一遭。“挺住”与“不哭”之所以短时间内引起网上哄闹,是其以同情弱者的姿态出现,容易迷惑不明就里的网友,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几年前,一些“报复性”惨案发生时,网上由几名网络名人酝酿发起的“理解弱者复仇”的怪论,就一度尘嚣直上,颇有市场,也曾让不少不明真相的网友半天没能走出“五里雾”。而今,央视记者暗访东莞带色的娱乐场所,一些人又大发“慈悲”心怀,披上“同情弱者”的面纱再度登场,“振臂一呼”:东莞别哭!于是一股戾气十足的怪味便弥漫其间、久久不散。

  要说道理,恐怕包括这几名网络大V在内,心中比谁都明白,有些大V还是知名学者,或法律工作者。众所周知,卖淫嫖娼活动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就有明确的规定。公民有举报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意识,这也是公民的一种责任和担当。何况是国家电视台,调查暗访,并通过媒体举报反映问题,以期倒逼执法部门尽快将其一举铲除,当属公共媒体的职责所在。个别大V,哗众取宠,一根闷棍打下去,确属是非不分、黑白混淆。

  互联网经常被称为虚拟空间,但活跃在其中的,仍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人。有人的地方就应当有规则和秩序,这早已是人类社会的共生常识。现实世界如此,虚拟空间也不例外;有人的地方就该有社会责任的“底线”,现实社会如此,网络空间也概莫能外。网络的无限开放性,也使得它比现实世界更易表现出有违公德良序,也使得它一不留神就可能有意无意地踩中“底线”。

  而在其间,虽然始发帖子有时不是“大V”本人,而是一些“小V”,但潜在的好奇心、曝丑性、为扯眼球的心理作用,一些“大V”往往不习惯冷静一分钟,而是“鼠标一点、旋即就转”,这既显示出自身作为网络名人的存在,也大大地“增粉”。但最后往往是忽视网络的社会性、公开性与开放性带来的负面作用。拿“东莞挺住”来说,始发帖者,或许真是想“幽莞一默”,但拥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粉丝的微博大V一转发,甚至再“添油加醋”、“敲点晴之笔”,那随后结局就可能走向负面,甚至为卖淫嫖娼等丑恶场所选边站。显然,一些人思想上的“黄流”,也该同“黄赌毒”一道被清扫了。 (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