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的通知

13.03.2014  19:44

  赣商务办区合字〔2014〕28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简称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定于2014年5月23至2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本届西洽会暨丝博会由我厅牵头组团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布(撤)展时间

  (一)展会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26日

  (二)展会地点:陕西省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1馆

  (三)布(撤)展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2日9:00—17:00布展,5月22日14:00闭馆安检, 5月26日17:30撤展(以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二、主要活动

  (一)主题论坛暨开幕式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专题论坛

  (三)丝绸之路国际商协会友好合作(西安)圆桌会暨投资项目对接洽谈系列活动

  (四)省际经济合作交流大会

  (五)第五届全球秦商大会

  (六)招商引资、对外开放专题促进活动

  三、组织实施

  本届西洽会暨丝博会由省商务厅统一订购展位、统一进行布置、统一宣传。

  四、经费保障

  参会的展位购置费、展位布置费、宣传费由省商务厅负责,参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展品运输费由参会参展单位自理。

  五、有关要求

  (一)网站推介项目。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征集筛选本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统一报送到大会组委会通过“在线西洽会”网站发布推介。

  (二)参会要求。各设区市要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组织业务骨干参会,并于2014年4月25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按附件2要求报省商务厅。

  (三)推荐参展企业。请各设区市组织推荐我省名牌产品企业参展, 经资格审查备案(展位实际使用单位须与展位楣板标明单位一致),于2014年4月1日17:00前按附件3要求将参展企业报省商务厅。

  (四)加强展览展示期间的管理。参展企业不得提前离会、撤展,不得转让、转售展位。

  (五)住宿安排。本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原则上不要求统一住宿,如参会人员需要省商务厅协助安排食宿请在报名时注明,费用自理。

  (六)未尽事宜,请详见《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参展商手册》(附件1)

  联系人:张 静  电话:0791-86246632

  传真:0791-862466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参展商手册

  2.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参会报名表

  3.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点击下载附件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