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报道:以法为纲护航市场经济前行

15.03.2016  15:35

  以法为纲护航市场经济前行 

——我国市场监管领域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综述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信。3月10日和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相继举办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就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各专委会修改了多部事关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经济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精心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为我国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扎实推进经济立法    在记者会上,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等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受到媒体的“点名”关注。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当前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电商平台责任、数据信息保护等新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    乌日图说:“电子商务立法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在电子商务立法当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形成法律草案稿。”    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同样经过了严谨论证、细致打磨。    乌日图介绍,从2013年开始,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修法,内容针对目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负担重、技术研发能力弱以及维权难、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现行法律进行全面细化和补充,目前正在进行最后阶段的草案征求意见。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以来,共有37件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经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告法》(修订)《食品安全法》(修订)等。    新《广告法》由国家工商总局于2004年启动修改起草工作以来,历时10年,于2015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9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条文由原有的49个扩充到75个,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涉及领域广,自实施以来在巩固广告业发展的法治基础、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随着我国改革全面深化,对现行法律作相应修改或者授权暂时调整适用的需求不断增加。确保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打包修改26部法律的修正草案时,有委员提出其中部分法律修改的理由不充分,并建议对是否修改再作研究。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其中25部法律的修改,确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商登记制度、价格管理制度等项改革所需,因此建议作适当分类后提请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    同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就有关法律的修改理由向常委会提供补充说明材料,供委员们审议参考。    让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保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原则。    上海、天津、福建、广东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先试之地,尤其需要立法工作的支持、推动和保障。    2015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就自贸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外资企业和专家意见,并深入上海、天津、福建、广东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每一个片区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建议,要按照中央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自贸试验区目标定位,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统筹协调,发挥有关地方“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推动立法与自贸试验区工作相衔接。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其中包括依法及时作出有关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依法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等,进一步确保了相关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驶。
    精心组织监督检查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指出,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中,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衔接起来,形成了较完整的监督链条,在2015年对六部法律进行了执法检查。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这六部法律之一。在执法检查具体工作中,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承担了相关组织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严谨务实,去年财经委调研组专门赴四川、上海进行了前期调研,在中国人大网设置专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出检查工作方案和检查重点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国家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吉炳轩、张平带队,财经委部分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分赴7省市进行实地检查,宣讲贯彻实施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并就耐用消费品举证倒置、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重点问题解释立法原意,探求重点问题解决途径。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委委托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辖区进行检查,聚焦网络购物、预付卡消费、电信金融服务、食品保健品、汽车销售及服务等领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并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等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也将启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技术评估与转移服务中心主任杨帆说:“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修改了《食品安全法》,今年就启动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可以说是趁热打铁,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严守‘舌尖上的安全’。”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表示,《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将重点解决在宣传普法、监督体制、执法力量以及基层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难题,督促各地、各方认真贯彻执法。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在“十三五”时期,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必将在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为重大关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