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修订 11类人可生二胎

05.05.2015  00:53

  “单独两孩”政策从提出以来就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江西省何时启动该项政策?近日,有网友在天圆网民声通道中询问有关江西省单独二胎的办理情况。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天圆网民声通道明确答复:目前江西省已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修订工作,具体时间待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

  据统计,2005年,江西省60周岁及以上人群有472.08万人,占总人口的10.9%。按国际通用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省在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平均预期寿命提高,以及人口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比重逐年下降,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逐年上升,老年人口数量将呈不断增加态势。

  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看,由于建国初出生的人群目前已开始迈入老年阶段,而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是我省人口增长率迅速提高,人口规模快速扩充的年代。受其影响,从2010年以后的20年时间里,随着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全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将逐步加快。

  江西省11类情况可生二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2、独生子女死亡的;

  3、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5、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五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7、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8、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六年以内,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9、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10、双方均为农村村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生育一个女孩的;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二人以上的,只能准许一人;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11、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来源:天圆网 记者 邓微 见习记者 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