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山:没有两条疏散楼梯 不宜开设培训机构

10.07.2015  12:32

暑假即将开始,很多家长会在暑假期间为子女选择各类兴趣培训班,以提高子女的综合素质。消防部门提醒,培训机构建筑物性质必须是商业,不能设置在民宅内。不能设置在4层(含本层)以上,设置在二层或三层的,要有两条疏散楼梯,且不能设置宿舍。近日,中山古镇消防大队对8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停业处理。

据介绍,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培训机构为充分利用空间和方便管理,擅自将安全出口堵塞或占用,改成课室培训;个别培训室没有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也没有消防指示标志,灭火器仅仅三两只,甚至个别还在违规住人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参加培训的学生无法及时逃生,由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不足,教职工无法自救,极易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古镇消防大队介绍,培训机构建筑物性质必须是商业,不能设置在民宅内。300平方米以上的,要按规定申报消防手续,300平方米以内的,没有强制性要求。不能设置在4层(含本层)以上,设置在二层或三层的,要有两条疏散楼梯,且不能设置宿舍。中山消防提醒,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观察其消防安全状况再作决定。(记者潘斌 通讯员董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