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厉打击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5.09.2015  10:28

  我省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一年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3季度,省住建厅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在建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状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抽查66个在建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建筑市场行为执法建议书7份,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9份。

  9月8日,省住建厅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作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受检工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做好整改情况复查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对监督执法检查组下发的执法建议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责任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省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注重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全省按规定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1170项;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2240项,签署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2172项。

  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各类监督执法检查1199次,检查工程1131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8092份。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建设单位6家,其他违法行为的120家;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66家,出借资质行为的8家,其他违法行为的262家;罚款544.4万元,吊销企业资质1家,责令停业整顿企业20家,限制投标资格36家。通报批评或处不良记录存在挂靠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执业人员480人,责令停业执业资格3人,罚款27.3万元。

  我省两年治理中仍存在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建筑市场行为方面:部分工程现场无法提供材料、设备租赁采购支付凭证,涉嫌存在违法转包、挂靠行为;少数工程现场无法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个别工程未批先建,施工许可和监督手续办理不及时。

  二是在质量行为方面,共提出整改意见100条。包括少数工程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或验收签证不齐全,或存在代签现象;项目经理、工程总监及有关责任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到岗天数不符合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审批不规范。

  三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共提出整改意见89条。包括少数工程混凝土构件存在外观质量缺陷和尺寸偏差较大;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位置、标示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缝留置不规范;墙体砌筑方式不规范,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拉结筋设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实测结果混凝土楼板厚度不达标;混凝土强度不达标。

  四是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共提出整改意见198条。包括少数工程模架立杆间距不符合要求;剪刀撑、扫地杆搭设不规范;连墙件设置少,连墙方式不可靠;临边、洞口等防护不严;悬挑式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不规范,无专项施工方案,钢绳拉结点设置不规范;起重机械安装、附着不规范的36条,临时用电不规范,未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等22条。

  五是监理行为方面提出整改意见52条。包括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查程序不到位、审查不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等旁站记录仅有混凝土浇倒记录,过于简单。未严格执行见证取样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