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严明纪律严防“两节”期间“节日腐败”

30.12.2016  19: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萍乡市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三个方面严明“两节”期间的节日纪律。

  紧盯重要节点,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该市纪委紧盯“两节”这个“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享乐奢靡,聚焦隐形变异“四风”,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尤其是顶风违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所列“9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深化集中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集中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扶贫领域,尤其对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发放等要进行全过程监督,紧盯不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组织人员、调集力量集中查办,对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微腐败”现象,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

  严格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用好问责利器,加大问责力度,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委、纪委,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该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要求,加强“两节”期间纠“四风”的力度,确保“两节”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中度过。(萍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