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严查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玻尿酸

26.10.2015  13:35

本报讯(记者黄锦军)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的统一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卫计委、工商、公安等部门,从10月2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

透明质酸钠又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在医学整容中作为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纠正缺陷,改善皮肤外观。用于医学整容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据介绍,部分美容医疗机构和美容院非法销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拉“业务”,给消费者注射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透明质酸钠,已形成非法牟取暴利的地下产业链。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医学美容机构应当从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该类产品。消费者应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注射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