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助力打造“江西样板”

23.10.2017  19:45

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积极落实中央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立省、“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抓手,着力做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水文章,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红线约束、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规范水资源日常管理,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努力提高水资源支撑能力和保障水平,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落实“四项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全省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进一步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逐级分解到设区市和县(市、区)。出台《江西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从2014年起,连续3年对市、县开展了水资源管理考核,考核成绩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通过“一市(县)一单”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地方限期整改。5年来,全省水资源管理水平稳步提升,2016年全省用水总量245.36亿立方米,严格控制在红线目标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8.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6.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5,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8.6%,均超额完成红线目标。

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控用水总量

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以政府令形式出台《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取水许可证延续评估工作,从严核定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仅2016年一年全省就核减水量36.34亿立方米(含河道内用水)。严格把水资源论证作为新、改、扩建涉水项目的立项审批条件,不断提高水资源论证编制质量,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管理,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全省于2015年9月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落实到位。到2016年,省级水资源费征收额连续3年年均增长20%左右,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比例达87%。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江西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省水利厅、国土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全省已有5个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呈稳定上升的趋势,每年回升1米左右。

加强节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南昌、萍乡、景德镇三市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抚州市东乡县、九江市修水县等10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完成验收评估,获“江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江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已于2017年7月印发实施。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省灌溉试验中心站试验基地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命名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7家,印发《江西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计划》,并向水利部推荐“企业水效领跑者”2家。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省管取用水户全部按计划取水,发布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出台省级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城市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在《江西日报》发表省长署名文章,省水科院摄制的《节水总动员》科普动画片纳入了 “十三五”国家重点电子出版物规划、2016年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限制纳污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落实《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出台《江西省地表水资源分级监测实施方案》,国家和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全省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印发《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多次开展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统计,省水利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联合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关闭封堵了一批非法入河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印发实施《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大力推进22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对长江和柘林湖水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最终人大代表测评满意度近98%。

深化改革创新,水资源管理亮点频出

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2014年6月我省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7个水权试点省之一,2017年6月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并向水利部提出验收申请。2015年12月萍乡市山口岩水库水权交易试点完成交易协议签订,成为首个政府、企业多主体参与的跨流域水权交易实例。九江、上饶等结合当地实际自主开展了水权改革试点。全面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基本完成全省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南昌、新余两个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已通过水利部评估验收,创建命名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44个、村252个。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开始试运行,二期工程进展过半;总投资1.2亿元的省水资源监控系统一期工程基本完成,进入调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