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有偿补课,快刀能否斩乱麻?

16.11.2015  11:03
原标题:严禁有偿补课,快刀能否斩乱麻?

  原标题:严禁有偿补课,快刀能否斩乱麻?

  日前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11月15日澎湃新闻网)

  人们对有偿补课的认识,也一直像在“补课”。本来,补课若必须,有偿也未尝不可;而当“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从一些人的猜测变成事实时,有偿补课的恶劣程度就昭然若揭了。正因为有偿补课包含了这么大的“信息量”,所以让人不得不怀疑,相关的查处手段,能不能快刀斩乱麻?

  对于严禁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的实施方案,明显是动真格了。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从校长到相关教师,都有具体的惩处措施,严厉的程度几乎无以复加。但是,面对有偿补课的“乱麻”,这把“快刀”能不能迎刃而解?笔者称有偿补课是一团“乱麻”,是因为觉得补课并无“原罪”,以此推论有偿补课也在情理之中。而这种在教学过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而且是有益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辅助手段,被借此敛财的“有偿补课”搅乱了,把原本是对跟不上进度的学生的“小灶”,变成了从“大食堂”里克扣饭菜,用作另外售卖的“夜宵”。

  那么,面对补课就不能简单以是否有偿而论,也即对学习进度跟不上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老师和学生及家长自愿的情况下,有偿补课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严禁有偿补课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区分补课的必要性。当然,陕西省教育厅也提倡教师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无偿补课在形式上与有偿补课是一样的,在学生家长给老师送红包还司空见惯的现实下,学生家长对老师的额外付出给予一定的报酬,还会广而告之么?

  再则,对于老师是不是“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学生和家长是无法判断的,教学管理部门也不能以有没有补课来识别。这就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度,制定具体的考核目标并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关于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在应试教学的环境下,教学进度往往在攀比中失序,“起跑线”的迁移和超计划的强化训练,使得教学进度失去了常态。这也会对老师在课堂上是不是“讲完”,课后是不是还需要“继续讲”,失去了判断标准。

  笔者担心的是,当严禁有偿补课和提倡“志愿服务”并存,这则“禁令”很可能会落空。其中涉及的最大现实问题是,补课无论有偿或无偿,已经不是原来的对“后进”学生的补习,而是在学校与学校、班级和班级、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无度攀比和追赶下的“恶补”。而诸如“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的问题,就是在这种既成的教学生态下衍生出了的。

  有鉴于此,如果不改变这种教学甚至可以说是社会风气,那么,严禁有偿补课,别说是教师,学生家长也未必领情。而要及时发现有偿补课,在提倡“无偿补课”的前提下,没有学生家长的配合是不大可能的。补课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不是有偿很可能都心照不宣。唯一能刹住的,可能仅仅是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的,以及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的有偿补课。

  文/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