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四风”问题隐身变种

14.09.2016  11:10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直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本单位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崇廉拒腐,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底线,坚决做到“12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节礼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工作汇报的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私营企业内部接待场所违规组织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要求景区免费接待旅游;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带彩”赌博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机关纪检组织要积极部署开展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围绕“12个严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情况,严查隐身变种的“四风”问题,营造知止和不敢的氛围。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