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事沿途放鞭炮撒纸花要罚款 南昌下月起整治丧葬陋俗

16.11.2013  11:50

  本报南昌讯记者袁思东报道:1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通过了《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针对城区市民办丧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告》,南昌市规定,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开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办丧事,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挽幛,禁止摆路祭、出水,禁止在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堂以外吹奏古乐,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品,禁止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禁止非殡葬单位车辆运送遗体,禁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墓地以外的地方做道场、法事。

  如果在公共场所焚烧祭品,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将被罚款200元至500元不等。值得一提的是,非殡葬单位车辆经营性运送遗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对外观改造、报废、无牌、遮挡牌照等违反交通规则的送葬车辆,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其他规定的,将由城市管理部门出面制止。对阻碍行政执法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以拨打83986722、12319举报。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编辑: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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