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5个县(市、区)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06.06.2016  18:25

江西台记者史筱娅报道:
我省今年正式启动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工作,经公开评审,湾里区、莲花县、芦溪县等15个县(市、区)入选首批示范项目。省财政厅日前下达1.5亿元资金支持上述县(市、区) 整县推进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每个示范项目获得10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时间为2年。
根据要求,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实施后,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村民对环境状况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