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个县(市、区)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28.02.2015  10:44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江西12个县(市、区)被列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

  江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江西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要求,救助了很多陷于困境的流动困难群众,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转变为对未成年人实施社会保护,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中,工作对象延伸拓展到困境未成年人。

  据介绍,近年来,江西救助管理工作由简单救助向精细化救助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了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常态化“救急、救难”应急救助机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健全了社区发现机制和定期巡查制度,对重点群体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强化源头预防。同时,加大了医疗救治的力度,教育矫治正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也不断加大,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及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