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向24个城市派遣城乡规划督察员

31.07.2015  09:24

  

  2015年5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遣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正式向24个城市派遣城乡规划督察员,监督派驻城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和风景名胜区保护,“三区四线”(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公园绿地绿线、河湖水域蓝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文保单位紫线)等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王早生主任到会并作了“加强规划督察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专题讲座。介绍了国外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讲解典型案例,强调督察工作重点,指导当前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向聘任的9位规划督察员颁发了聘书。三位督查组组长代表城乡规划督察员做了表态发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马天宇回顾了近年来新疆城乡规划工作,分析了当前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提出了2015年城乡规划工作重点,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甫拉提·乌马尔巡视员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要通过加强规划督察工作,加强城乡规划层级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城乡规划实施到位。

  会议要求,各城市在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期间,要向社会公布督察员姓名、督察内容、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并设立举报箱,鼓励单位和个人向督察员反映情况和举报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从5月12日起,各督察组将相继进驻派驻城市,分三组以常驻加巡查的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常驻伊宁市等9个城市,同时巡查奎屯市等15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