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中国93个城市重点企业排放数据公开为零

10.06.2014  14:40

  120个城市重点污染企业排放数据公开无一城市达到及格线,由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今日在京共同发布的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PITI)指数评价结果(以下简称评价结果)显示,其中,93个评价城市因未公布相关数据实际得分为零。

  环保组织说,根据评价结果,120个城市重点污染企业排放数据天津、沈阳得7.6分,并列第一;93个评价城市因未公布相关数据,不得分。

  此外,在PRTR(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信息公开中,120个评价城市中,仅27个城市公布了污染物排放数据,但这27个城市得分并不高。两家环保组织认为,其中原因一是由于公布企业数量远低于应该公开的重点企业数量,二是公开数据的污染物种类非常有限,与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有显著差距。

  环保组织称,企业排放数据少有公开,不但导致多数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严重偏低,也导致社区对企业缺乏信任,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

  “自中国确立环评制度,已经过去30余年。令人遗憾的是,‘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为什么中国的环评制度未能起到在西方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对此,环保组织认为,重要原因是中国仅仅复制了其技术评估部分,而忽略了对确保环评质量和有效性至关重要的公众参与部分。

  2013年11月14日,环保部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其中要求自2014年1月1日,环评报告书须全文公开。

  对此,环保组织称,120个评价城市中,42个城市公开了环评全文,但公众参与程序的缺陷导致知情依然不足。

  “环评报告全文公开为公众知情参与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但仅有全文公开还不够,还必须辅之以一系列的信息披露的手段,以确保公众可以有效获取信息。其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就是一个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透露,42个公布了环评全文的城市中仅仅北京在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引入了社区交流,无一个城市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通过电视或网络进行直播。

  环保组织说,环评公众参与难落实,造成环境决策缺乏公众知情参与。环保组织认为,在环评报告全文发布和提供充分的评价期外,还需要建立细化的公众参与的流程。

  环保组织对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取得的进展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表示,中国在污染源数据实时公开和环评报告全文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环保组织建议,扩展在线监测实时公开,以社会监督克服环境执法障碍;全面、及时、完整地发布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将季报发布和日常发布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发布需要强制性披露的污染物名单,对建立统一平台提出法规要求。

  此外他们还建议,尽快修订环评法,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细化的公众参与流程,以会议和非会议等形式保证环境决策的公众知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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