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确定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

19.07.2015  18:18

南昌市日前制定《关于推进扩权强镇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选择8个省级中心镇进行市级扩权强镇试点。明年起,各有关县区按照每年每个试点镇3000万元的标准出资设立城镇建设发展基金,南昌市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将试点镇打造成为南昌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样板。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为南昌县向塘镇、蒋巷镇,新建县西山镇,进贤县李渡镇、文港镇,安义县石鼻镇,湾里区梅岭镇,高新开发区麻丘镇。
指导意见》明确,把方便群众办事的社会管理权下放给试点镇,包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老年人优待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照的办理权。
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建设,所有下放、委托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全部进入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理。此外,试点镇还具有扩大激发发展活力的经济管理权,具备有关企业(贸易)主体、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权、鼓励和允许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镇域范围内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审批权、建设工程管理权、村庄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权、城市绿化管理权、涉路施工活动许可权等经济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