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个景区建成旅游法庭

15.12.2016  13:34

  为及时化解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我省已在8个风景区建成旅游法庭,5个风景区正在建设,不具备设立旅游法庭条件的风景区将成立旅游巡回审判点。

  天蓝山清水秀景美,秀美江西客盈门。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旅游强省战略,旅游接待人次连上台阶,旅游总收入大幅增长,打造了旅游发展的“江西模式”,创造了旅游发展的“江西速度”。今年1月至9月,江西省旅游接待总人数为3.69亿人次,同比增长21.81%,旅游总收入3481.75亿元,同比增长33.10%。

  但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类旅游纠纷案件也持续增加。为及时化解旅游纠纷,我省大力推进旅游法庭及其巡回审判点建设。目前,已建成庐山牯岭法庭、井冈山茨坪法庭等8个法庭;正在建设的有龙虎山法庭、仙女湖法庭等5个法庭;南丰桔文化产业区旅游法庭等3个法庭正在筹建中。旅游法庭建设由传统的法庭设立模式向点面结合发展,“一区(景区)一庭(旅游法庭)一点(巡回审判点)”的模式正在初步形成。

  目前,我省已探索建立“三定三快一重”旅游审判工作机制。“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定期”是指每年的旅游高峰时期或者每周的某一天到景区巡回办案,“定点”是指在旅游景区的某个固定地点设立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驻点办案,“定人”是指向旅游法庭、旅游巡回审判点派驻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三快一重”是指快立、快审、快结和注重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