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盗窃专项行动

31.03.2015  22:33

 

自2015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我省公安机关将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盗窃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城市居民小区入室盗窃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车辆停放区和人员密集区盗窃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及扒窃、拎包、盗窃车内财物等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窃农业机械、耕牛、果木以及“三电”设施等农资、农产品和民生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

此次反盗窃专项行动,是省公安厅深化平安江西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专项行动紧紧抓住盗窃犯罪这一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将打击矛头直指影响民生的各类盗窃犯罪,坚持“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力争通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打掉一批盗窃犯罪团伙,破获一批盗窃犯罪案件,抓获一批盗窃犯罪嫌疑人,打击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震慑地域性职业性犯罪团伙,遏制以盗窃为主的侵财型犯罪高发势头。

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盗窃犯罪的特点,坚持主动出击、创新战法、打防结合、因情实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将盗窃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打下去。要认真分析辖区盗窃形势,进一步梳理辖区内多发性盗窃犯罪的规律特点,突出各自的打击重点。对2014年以来受理未破的盗窃案件,要组织开展案件信息交流研判,深挖案件线索。对影响较大、疯狂作案的盗窃犯罪团伙特别是近年来作案突出的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要重点跟踪追击。要认真筛选一批疑难案件,予以挂牌督办、专案攻坚,力争在行动中一举突破。要强化串并案件,对系列现行盗窃案件特别是入室盗窃案件、跨区域流窜案件,运用以往重点案件、已破案件以及久侦未破案件开展串并案工作,充分发挥公安现代科技手段作用,主动发现犯罪团伙,做到勘查一个现场、串并一批案件、铲除一个团伙、深挖一批犯罪。要充分发挥各警种、各部门作战优势,坚持合成作战,强化警种协作,以合成作战之势对盗窃犯罪实施“点对点”精确打击。

省公安厅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刑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对地域性、职业化盗窃犯罪团伙,善于攻坚、及时侦破;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内部单位和重点行业、场所的安全防范监督指导,及时发现辖区内的犯罪线索和管理漏洞,有效落实防范措施,着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盘查和路面监控,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排查被盗车辆和犯罪嫌疑人员线索,切实提高发现、控制、管理能力。要根据盗窃犯罪特点,集中开展治安乱点整治活动,加大对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盗窃输出地的集中整治力度,加大对重点部位、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和整治力度,加大车辆管理和清查整治力度,上打源头,下端窝点,铲除盗窃犯罪滋生土壤。各地要加大对职业犯罪的区域性治安整治,确保发现得了、控制的住;要切实强化对临时出租屋、旅馆业、网吧娱乐场所等实名制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员经常落脚区域的清查整治,加强对电子产品回收、金银首饰收购、加工行业和物流寄递业的治安管理和阵地控制;加大对各类车辆修理点,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修理“路边店”的管理,及时发现被盗赃车和案件线索,力争打掉一批盗车团伙,查获一批销赃窝点。

省公安厅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社区、街道、乡镇等综治力量作用,发动群众自警自防,把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形成长期防盗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发生。要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进一步创新巡逻勤务模式,加大对城市闹市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案件易发部位的巡逻防控力度,增强巡查频度密度,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盘查率;要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深入开展内部单位创建安全活动,突出抓好重点要害单位安全保卫,构建内外结合、联防联动、全面设防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要继续加强“天网”、“地网”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治安卡口和“天网”视频防控网应用,配齐专职视频巡控队伍,认真总结提炼视频侦查技战法,推动视频卡点“天网”和街面、社区、单位内部防范“地网”的无缝对接;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发挥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巨大威力,强化安全防范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揭露盗窃犯罪的作案手法和犯罪伎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着力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挤压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